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68号)(3)
时间:2020-10-05 21: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申请人/生产企业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申请上市许可时,申请人和生产企业应当已取得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变更记录页(内部核查)。 申请临床试验的,应提供临床试验用药物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条件下制备的情况说明。 1.10.2境外生产药品申请人/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生产厂和包装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公证认证文书及中文译文。 申请临床试验的,应提供临床试验用药物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条件下制备的情况说明。 1.10.3注册代理机构证明文件 境外申请人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办理相关药品注册事项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文,以及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1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说明:1.标注“如适用”的文件是申请人按照所申报药品特点、所申报的申请事项并结合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选择适用的文件提交。2.标注“内部核查”的文件是指监管部门需要审核的文件,不强制申请人提交。3.境外生产的药品所提交的境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地区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允许药品上市销售证明文件、GMP证明文件以及允许药品变更证明文件等)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统一格式原件的,可不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及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认证。 附:说明函 关于XX公司申报的XX产品的XX申请 1.简要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拟定)、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剂型、规格。 2.背景信息 简要说明该产品注册分类及依据、申请事项及相关支持性研究。 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申请(包括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及特别审批程序等)及其依据(如适用)。 附加申请事项,如减免临床、非处方药或儿童用药等(如适用)。 3.其他重要需特别说明的相关信息
2.1品种概况 简述药品名称和注册分类,申请阶段。 简述处方、辅料、制成总量、规格、申请的功能主治、拟定用法用量(包括剂量和持续用药时间信息),人日用量(需明确制剂量、饮片量)。 简述立题依据、处方来源、人用经验等。改良型新药应提供原制剂的相关信息(如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简述与原制剂在处方、工艺以及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异同。同名同方药应提供同名同方的已上市中药的相关信息(如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以及选择依据,简述与同名同方的已上市中药在处方、工艺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并说明是否一致。 申请临床试验时,应简要介绍申请临床试验前沟通交流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