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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中国70年广播电视传播理念的嬗变(3)

“阵地”,从中国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来看,一是指“作战时占据的地方,通常羞又工事”;二是“比喻在不利条件下必须坚守的工作、斗争场所”。自90年代互联网诞生以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迅猛,新兴的移动自媒体不断分流广播电视受众,尤其影响主流意识和核心价值观的传达。基于此,中央提出的广播电视“阵地”意识,正是主流媒体应对移动互联网自媒体所带来的潜在舆论风险环境下对自身身份形象的准确隐喻。“阵地”观既内含危机意识,是以广播电视为基础的舆论防御姿态,警惕应对来自于新兴移动媒体中的舆论风险及给主流意识形态带来地潜在冲击,对新兴媒体的舆情内容加以管理,防患于未然;又兼具主动姿态,采用更加巧妙适合接受的手段将主流思想融于广播电视传播,或者将广播电视改造融入新兴媒体,实现主流舆论意识形态的多元媒体渗透与推广。

正是在“阵地”思想的观念引导下,我国广播电视媒体在多元媒体竞争的新时代实现了系统科学的转型。一方面,通过广播影视“精品战略”,打造从新闻到影视娱乐立体式的精品节目或剧作作品,持续维护广播电视高质量、高水平的品质形象。如打造《中国之声》《中国舆论场》、《中国诗词大会》等饱受观众喜爱的广播电视品牌节目;另一方面,借助新兴的互联网技术手段,通过打造新兴的融合媒体传播平台,采用适合于移动多媒体接受语境的内容生产和互动传播手段对广播电视内容进行整合再加工,打造具有高人气、高知名度的新兴媒介品牌,如CNTV客户端、@央视新闻微博账号,《新京报》“我们”短视频等。

内部组织与运作理念:从粗放型覆盖到认同式生产

作为广播电视传播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组织的相关运作理念一方面受制于广播电视当期所拥有的技术设备条件,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在该技术条件下传播者对广播电视媒介性质的把握与定位。由此,以建国以来70年为时间范畴,广播电视组织运作理念首先确立了“自己走路”的基本方针,推动广播电视系统的独立;进而借助“村村通”和农村广播网建设、“四级办”的组织理念,实现广播电视传播系统覆盖面的拓展;;90年代广播电视领域掀起的“新闻改革”、“制播分离”等革新理念,为后来伴随互联网技术而兴起的网络传播一同形成了新兴的组织运作生态。

1、“自己走路”:塑造广播电视的媒介地位

1950年2月27日,新闻总署召开京津新闻工作会议,论及报纸、通讯社与广播电台的相互关系,“广播电台应采用报纸言论及消息,并应有自己的新闻与评论。”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首次明确提出“要学会自己走路”的要求 。文革期间这一先进理念一度受到压制。直到1979年5月召开的中央电台记者站负责人会议上,中央电台台长左漠野重新提出“自己走路”的口号;1980年10月7日,中央广播局在北京召开第十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张香山局长作了题为《坚持自己走路,发挥广播电视长处,更好地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的报告,使得“坚持自己走路”这一充分尊重广播电视媒介规律和传播特征的思想得到确认并得以真正地推行。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中继续强调:“坚持‘自己走路’。扬独家之优势,汇天下之精华。”

在“自己走路”传播理念的引导下,建国初期的广播事业一方面不断探索广播的传播属性、高度重视广播与听众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组织建立听众组织、创办能够满足听众需求的新兴节目,真正做到广播应为群众日常生活服务、“应该关心所有听众关心的问题” 。另一方面,广播电视本质属性和媒介特点的熟悉和深入认知也带来了内容生产方面的革新:1955年、1956年北京市电台掀起学习、钻研广播特点的热潮,邀请苏联广播专家讲解录音报道的采制经验,观摩分析莫斯科电台播出的录音报道。1964年第八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后,全国广播电视在宣传中注意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在报道我国科学技术成就和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时加强时效性和评论工作。1980年第十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中逐步恢复对广播作为信息媒介的本质认识,要求坚持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强调新闻时效并扩大报道面,要求“充分掌握广播电视的特点,扬长避短”。 80年代始,开办主持人节目、践行新闻改革并对重大事件进行现场直播以及频道专业化的建设不断延伸“自己走路”的核心要义,推动组织内容运作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媒介特性。

2、“村村通”与“四级办”:实现广播电视规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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