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8)
时间:2020-11-03 15:3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加强人文交流。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教育、医疗、体育、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拓展教育学术合作,鼓励省内院校与沿线国家院校开展各种教育、科研、培训活动以及探索赴境外办学。加强医疗服务合作,促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共享、早期预警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治、突发灾难应对等方面合作,推动建立一批友好医院。结合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展示,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沿线国家开展"广东文化周"、"南粤文化海外行"等活动,鼓励广东音乐、粤剧等特色文化"走出去"。与相关国家在广东合作建设一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研发中心、国际创新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和国际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融通中外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沿线国家粤籍华侨华人的联谊交流,将广东建设成为我国促进与沿线国家华侨华人交流合作的示范区。 专栏17 "十三五"时期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对外合作重点建设项目 1.境内标志性建设项目: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和中俄贸易产业园项目。 2.境外标志性建设项目: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项目、招商国际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二期项目、中马广东-马六甲海洋工业园项目、碧桂园马来西亚森林城市项目、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广东振戎缅甸500万吨炼油项目、粤电国际电源合作项目、广晟泛澳老挝铜金矿项目、广新印尼镍铁矿项目、广垦东南亚橡胶种植和加工基地项目、湛江华大柬埔寨甘蔗种植及现代制糖产业化项目、沙特吉赞-中国产业集聚区项目、广东-伊朗格什姆自贸区合作项目。 3.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中白(白俄罗斯)工业园区,中亚建材基地;华为印尼电信基础网络连接项目,中兴东南亚超宽带传输网络项目,金通威南亚移动互联网项目;中国-东盟现代海洋渔业技术合作及产业化开发示范项目,广东海大越南水产饲料生产基地项目。 第三节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深入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带,将泛珠三角区域打造成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 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管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城市群之间和城市群内部的分工协作,着力构建沿珠江-西江通道和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发展带。形成以大城市为引领,以中、小城市为依托,以重要节点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区域一体化和良性互动。建立毗邻省区间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推动空间布局协调、时序安排同步。注重陆海统筹,共同建立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推进重点领域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强化区域产业合作和创新驱动发展合作,以珠江-西江等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实施更大范围的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共同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实施统一的市场规则,加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重点推进跨省(区)铁路、公路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强区域间口岸合作,共建内陆无水港、沿海飞地港;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为重点,加强省际间能源项目合作开发和能源产销合作;完善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合作;在粤闽赣三省原中央苏区范围内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推进区域间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社会事业合作,加快实现区域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跨省区转移接续。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打造国际黄金旅游区。积极培育区域对外开放新优势,发挥泛珠三角区域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空间载体和腹地作用,共同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东自贸试验区搭建"一带一路"走出去平台,实现更高层次的互利共赢发展。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基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和参与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设。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共同建设粤赣湘桂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