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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黑龍江省轉辦第八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13)

信訪所反映的樹帶,位於哈爾濱市道裡區新農鎮萬家村萬家大橋東側300米處面積1萬平方米,該樹帶屬集體林地。2008年11月4日,由萬家村村民委員會發包給村民管東雙、李憲斌2位村民使用經營和管護。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哈爾濱市道裡區委責成新農鎮黨委牽頭,組織區環保分局、區農林局、區執法局和鎮紀委組成調查組對舉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2018年6月9日上午,調查組到達現場,發現樹帶內有零星垃圾,在擴大查巡范圍后,在緊鄰樹帶后方發現一大坑,坑內有大量垃圾,既有白色垃圾又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根據信訪反映線索,調查組對萬家村村長宋井和進行問詢,重點圍繞大坑形成年代、對垃圾傾倒是否知情、村支部和村委會是否同意三個方面進行問詢。據村長宋井和介紹,大坑形成於上世紀90年代,他本人對傾倒垃圾完全不知情,沒有同意他人在樹帶傾倒垃圾。

隨后,調查組進村入戶進行走訪,重點走訪了臨近大坑周邊的村民。經調查了解,坑內垃圾可能是村民范慶峰和其朋友王春山傾倒。據此線索,調查組又分別詢問了村民范慶峰和其朋友王春山。在問詢范慶峰過程中,范慶峰承認,垃圾是新農鎮團結村村民王春山經他同意傾倒的﹔傾倒垃圾行為未經村長同意﹔傾倒垃圾的目的是將該大坑填平后,覆蓋好土,以便自己開荒種地。在問詢王春山過程中,王春山承認,他的主要職業是從事垃圾清運工作﹔坑內垃圾是他從海富錦園陸續拉來,於2018年6月初開始傾倒的,總量100余噸﹔傾倒垃圾的行為未經村長同意。

調查問詢后,調查組對范慶峰、王春山2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指出范慶峰、王春山未經允許私自偷倒垃圾,嚴重污染環境,必須依法承擔責任,責成2人將垃圾自行清理並拉運到區城管局指定的垃圾場,新農鎮安排行政執法人員全程監督。6月11日,調查組到現場進行回訪檢查,垃圾已全部清理完畢。

下一步,道裡區委區政府責成新農鎮黨委、政府舉一反三,做好長效管控工作。一是組織力量加強巡查,嚴格管控傾卸垃圾行為,在村內設立垃圾收集設施,做好村內垃圾的收集和轉運工作﹔二是組織力量對清理后的大坑進行有效填埋,通過合法合理渠道對村民發包﹔三是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村民環保意識。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七、受理編號625號:“2013年曙光村東1000畝草原和林地被破壞改為耕地。2016年舉報人曾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反映,至今未果。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和林地。”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地塊位於甘南縣查哈陽鄉曙光村三屯、四屯。2016年8月,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我省督察期間,曾有信訪反映此問題。甘南縣政府責成縣林業局、公安局、畜牧局等有關部門會同查哈陽鄉政府和曙光村委會調查處理。經調查核實認定:開墾林地屬實,開墾草原不屬實。甘南縣政府當即責令查哈陽鄉政府負責,對該地塊疏林地、灘涂中種植玉米等高稈作物的農戶,限期在2016年10月30日前恢復該地塊原有的生態地貌。2017年春季,查哈陽鄉向農戶告知不得再進行耕種。

經黑龍江省林業監測規劃院對查哈陽鄉曙光村東江套子林地進行核對,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確認林地13塊656.55畝,其中:人工造林未成林地6塊36.9畝,有林地3塊24.6畝,疏林地4塊595.05畝。同時,委托第三方進行鑒定,查驗結果為林地的種植條件沒有改變,不構成刑事犯罪。甘南縣林業局責令查哈陽鄉將位於曙光村東江套子595.05畝疏林地恢復原狀,停止種植農作物﹔並根據《黑龍江省造林技術規程》第十五條第五款之規定,通知查哈陽鄉把位於曙光村東江套子人工造林未成林地6塊36.9畝和有林地3塊24.6畝補植造林,達到保存率80%以上。查哈陽鄉曙光村進行了造林,補植5000株樟子鬆。甘南縣林業局對查哈陽鄉政府下達整改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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