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黑龍江省轉辦第八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5)
时间:2020-11-04 16:0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黑龍江省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04年第1號)等有關法規制度要求,“縣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排污費的征收,其所屬的環境監察機構具體負責排污費的核定和收繳”。大慶市轄區內的中直大企業的排污費征收核定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其他企業的排污費征收核定工作由屬地區環保局負責。2008年以前,人工核算排污費,並開具排污費征收票據﹔2008年開始,市環保局和區環保局通過排污費征收軟件管理系統核定征收排污費,手工開具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繳費票據﹔2013年12月開始,使用市財政局專網軟件管理系統開具非稅收入繳款單。企業收到繳費票據后7日內,直接將排污費繳納進入市財政的非稅收入專項賬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11日上午,大慶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到市財政局國庫科查詢調取了排污費入庫金額信息,通過財政票據及非稅收繳一體化管理平台查詢調取了2014年至今企業繳納排污費明細。 2014年共征收114家排污企業排污費,繳納財政專戶54330284元﹔2015年共征收112家排污企業排污費,繳納財政專戶55937962元﹔2016年共征收93家排污企業排污費,繳納財政專戶58201430元﹔2017年共征收93家排污企業排污費,排污費部分繳納入財政專戶40040024元。其余排污費結轉至2018年,繳納財政專戶10380592元。排污費繳納入財政專戶后,按國家(10%)、省(20%)的比例分別上繳國家財政、省級財政。 市環保局對市本級所征收排污費自2008年開始按季度進行網上公示,網址為ht tp://www.dqhb.net。2018年1月1日起由地稅部門開始征收環境保護稅,市環保局停止征收排污費。 “排污費收入、支出”在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中設有單獨收支科目,支出方向為環保項目及污染治理等支出。大慶市排污費每年收支大體持平,主要用於環保檢測項目、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污泥處理方面。按照決算公開有關要求,從2013年開始進行每年決算公開,對排污費收、支情況均按年度在市財政局網站上予以公開。其中2013年,公開至收支大類,未要求公開至末級科目,即:“專項收入、支出”。2013年~2016年公開至“專項收入、支出”下“排污費收入、支出”這一級,未體現具體支出項目。2013年,收入59633594.74元,支出環保局機關1930000.00元,城市排水公司57703594.74元﹔2014年,收入39625576.27元,支出城管局機關34625576.27元,城市排水公司5000000.00元﹔2015年,收入39074001.41元,支出城市排水公司39074001.41元﹔2016年,收入40520389.70元,支出城市排水公司40520389.70元﹔2017年,收入27133444.10元,支出城市排水公司27133444.10元。 每年決算公開在第二年9月份進行公示,2017年決算公開還未到時間。按照財政部每年下達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017年“排污費收入”仍有對應科目,排污費收入從專項收入變成行政事業收費收入,支出未設對應科目,支出統籌安排。 (三)問責情況 無。 七、受理編號615號:“一是呼蘭區通河路財富瀾灣小區正門前方的呼蘭河大堤上,有不明人員非法採砂,採砂過程中大型機械噪聲擾民。二是大堤內外有垃圾堆積,無人清理,影響居民生活,已持續數年。三是呼蘭河大橋左側有一大型排污管道位於河堤中間,向河內排放污水散發臭味,已持續10年。”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呼蘭區通河路財富瀾灣小區正門前方的呼蘭河大堤上,有不明人員非法採砂,採砂過程中大型機械噪聲擾民。)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區域位於呼蘭河城區段堤防左岸財富瀾灣小區正門前,該區域迎水面為砼護坡,堤頂為泥結石路面並與背水面連接形成帶狀公園。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9日,哈爾濱市呼蘭區河道管理部門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實地踏查。經現場核查,財富瀾灣小區門前大堤上無採砂作業,但是在距財富瀾灣小區正門約1公裡外有採砂作業。 按照《呼蘭區2018年度採砂規劃審批經營運輸管理實施方案》,距財富瀾灣小區約1公裡外為可採區。該採砂區域共有採砂戶4戶,業主分別為李明秋、馬玉濤、石玉、陳繼榮,均已辦理了2018年度《河道採砂准採証》,屬於合法採砂。2018年6月11日,哈爾濱市環保局環境監測中心站到財富瀾灣小區門前對採砂機械產生的噪音是否擾民進行監測,噪聲監測結果為50.8分貝,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准(GB12348—2008標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