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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黑龍江省轉辦第八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8)

大慶市東城區污水處理廠位於世紀大道南側,龍鳳區英倫三島小區東南方向。1999年1月18日,《大慶市東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了原黑龍江省環保局的審批(黑環監發〔1999〕2號)﹔2004年4月18日,通過了原黑龍江省環保局組織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2006年4月27日,《大慶市東城區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通過了原黑龍江省環保局審批(黑環建審〔2006〕32號)﹔2009年11月20日,通過了原黑龍江省環保局組織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黑環驗〔2009〕55號)。現處理能力為13萬噸/日,處理工藝為格柵+沉澱池+A2/O+膜生物反應器和預處理+反應沉澱池+生物濾池+硝化反硝化工藝,目前生產運行正常,服務區域為大慶市東城區團結路以東區域,包括薩爾圖區、東風新村、萬寶、開發區和龍鳳區等區域。

東城區污水處理廠共設總排口和應急溢流口,總排口位於廠區的東側,安裝了自動監控設施。應急溢流口是2000年污水處理廠建設時,按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

龍鳳區環保局對大慶市東城污水處理廠進行日常監管,日常監管採取雙隨機的形式開展工作。大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每季度對企業排放的廢水進行一次監督性監測。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目前,東城區污水處理廠24小時連續正常運行,未發現廠區停產或設備停運現象,但確實存在調節池部分污水溢流現象。東城區污水處理廠總排口安裝了自動監控設施,實時監測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水質排放情況。經調取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表明,未發現超標數據。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0日晚20時,龍鳳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調閱了自動監控數據,數據顯示COD為20.4mg�L,氨氮1.3555mg�L,符合國家相關標准。經執法人員調查詢問發現,該企業在早、晚時間存在部分生活污水經調節池溢流口格柵和加藥裝置處理后排放的現象。

調節池溢流口用於應急排放使用。東城區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規模為13萬噸/日,隨著大慶市東城區開發建設,生活污水產生量已超過14萬噸/日,特別是在早、晚時段,最高瞬時來水量達到8000噸/小時,導致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

為有效解決處理能力不足,導致峰水時段污水溢流問題,該企業在溢流口增設了格柵和藥劑投放裝置,部分生活污水經調節池溢流口格柵並投加藥劑處理后排放。同時,大慶市政府為徹底解決東城區污水處理廠因超負荷運行造成的部分污水排放的問題,經過論証,投資4.62億元,於2016年12月由市城管委成立指揮部,北控水務(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採取BOT方式,建設日處理規模9.5萬噸,一級A排放標准的東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於2016年12月27日開工建設,截至目前,累計完成投資約3.5億元,佔項目總數的75%,計劃2018年10月底竣工通水調試。項目建成后,實現東城區污水處理廠和東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並網運行,能夠有效提升我市東城區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屆時溢流口排放的問題可徹底得到解決。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二、受理編號620號:“一是2007年,巴彥查干鄉和南村村書記和村長破壞村西南方向約1公裡處上千畝草原和村西側國壩附近兩萬余畝濕地開墾耕種,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和濕地。二是2002年,和南村退耕還林1000畝,國家退耕還林補貼至今沒有兌現,近幾年還林的樹木都被砍伐,和南村和其他村都有冒領退耕還林補貼情況。舉報人想給督察組郵寄舉報材料,遭到縣裡阻攔,6月5日坐車到大慶市市區才將舉報材料郵出。目前,鄉裡和公安部門都在找舉報人,舉報人不敢回家。”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07年巴彥查干鄉和南村村書記和村長破壞村西南方向約1公裡處上千畝草原和村西側圍壩附近近兩萬余畝濕地開墾耕種,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和濕地。)

(一)基本情況

和南村位於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巴彥查干鄉西北部,全村共有草原629.85畝,巴彥查干鄉行政區域內沿江國有土地資源面積103.2平方公裡。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1、關於村西南方向約1公裡處上千畝草原開墾問題。

2018年6月10日,經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草原監督管理站實地測量核實,和南村共有草原面積629.8畝,現被開墾草原面積383.2畝,種植水田,分為兩處,一處位於和南村西南方向,被開墾草原面積99.6畝。經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草原監督管理站調查,2007年,修建朝爾灌區干渠時,由於縣財力有限,沒有安排工程佔地補償資金,佔地事宜由受益鄉村自行解決。為妥善解決村民被佔用耕地調補問題,按照“佔一補一”原則,和南村民委員會將村民被佔用的耕地,調整到現有位置開墾草原耕種。目前,因28戶村民已耕種,立行立改村民損失較大,為此,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草原監督管理站已責成和南村民委員會於2018年10月30日秋收之后恢復植被,村民缺少的耕地由村民委員會另行調劑。另一處位於和南村東南方向,面積為283.6畝,為1998年洪水淹毀村庄及村民房屋維護遺留取土坑。2008年,全國第二次土地現狀調查時認定為天然牧草地,權屬為“和南村民委員會”,屬集體草原。按照《關於完善牧業半牧業縣(市)基本草原劃定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6〕70號)要求,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於2016年9月7日完成基本(非基本)草原劃定工作,並以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2016〕65號)文件呈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經對比基本(非基本)草原數據庫,和南村東南劃定非基本草原513.75畝。2004年,該地塊中的283.6畝被村民自行改造成旱田,2014年改為水田,分為兩處:第一處現狀為水田,面積136.2畝,分別為和南村村民姚顯良、李一剛耕種。2017年11月23日,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草原監督管理站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2人2018年5月30日前恢復植被。經2018年5月31日現場核查,姚顯良、李一剛未履行責令改正,繼續耕種,2018年6月1日報送縣檢察院,經縣檢察院審閱案卷,認定屬於刑事案件,於2018年6月7日出具《建議移送涉嫌犯罪函》,當即移交公安機關,需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証據后進行整改,預計在2018年7月中旬完成﹔第二處現狀為棄耕地,面積147.4畝,為和南村村民姚德成、和平村村民李楊在2017年耕種,2018年棄耕,現場已自然恢復植被。檢查中發現,該地塊還遺留田埂,縣草原監督管理站責令和南村民委員會於2018年6月25日前將遺留田埂推平恢復原狀,並於2018年7月中旬完成種草。

根據和南村民委員會提供的現任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會計三戶二輪土地承包台賬,三人耕地一直都為基本農田,不存在開墾草原情況。

2、關於“和南村西側國壩附近兩萬余畝濕地開墾耕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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